该工作人员称,“网上说的,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可能会有些误解。”
她说,患者12月16日才从该院出院回家,次日发病;12月18日患者儿子就到了医院,经过沟通,患者儿子也表示理解;12月23日,患者刚转院,医院给她配了氧气,“我们也算成了朋友”。
该工作人员说,患者出院时是花钱请人抬的,急救人员经常风里来雨里去,希望多理解。她称,当事急救人员没上班。
漯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因为怕被打扰,患者家属不愿提供联系电话。
处理:当事医生、护士被停职检查
“媒体报道基本属实。”12月23日,漯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但急救人员到底是否说过“不是老搬”,“最好直接问当事医生。”
《漯河晚报》报道后,12月22日,漯河市中心医院向漯河市卫计委汇报了《关于120急救人员不搬运病人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称,“12月17日上午9点,接120急救中心电话指示:人民路汇中小区东院7号楼1单元4楼有一心脏病患者,接到指示后,我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1医、1护两名女性及1名驾驶员)立即赶往现场,到达后,发现患者年岁较大,家中只有1位女性家属,并且住在4楼,没有电梯且拐角较多,出于病患的安全考量,当时,我院工作人员提出让家属去找些人搭把手,共同协助将老人抬下楼,但立即遭到老人家属的拒绝,声称喊你们来,就是来抬人的,并拒绝救护人员对老人进行检查及病情告知。最后,在老人家属的驱赶下,工作人员返回医院。”
调查处理结果为:1、出诊医生、护士处置不当、责任心不强,对出诊医生赵某、护士卢某做出停职检查处分;2、配备急救车专职担架员,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医护人员良好职业形象;4、举一反三,对各个环节进行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市卫计委:对市中心医院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12月22日,漯河市卫计委对漯河市中心医院执行院前急救任务处置不当作出通报。
通报称,患者居住4楼且无电梯、高龄、体重较重且身有残疾,医护人员抬患者下楼确有困难。出诊医护人员在寻求家属及周边围观群众协助抬患者下楼未果后,不顾患者安危,自行返回医院,引起围观群众和舆论热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报显示,事件发生后,市卫计委高度重视,责成市中心医院认真调查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该院出诊医护人员忽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面对陷入困难患者未及时想办法协调解决而是一走了之,置患者病情安危于不顾,严重违反院前急诊首诊负责制及院前急救病人接诊转诊规范;市中心医院未按照《河南省急救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配足院前急诊出诊人员,致使出诊医护人员面对体重较重、不易搬抬的患者束手无策。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和三十七条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决定对市中心医院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市中心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卫计委。市中心医院要认真反思,深刻检查,针对院前急救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强调,希望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执行院前急诊首诊负责制,服从120指挥中心的调度,杜绝医疗纠纷发生,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