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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7名女孩表示不知道后果会如此严重,都表示很后悔。
新闻背景: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
那这样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呢?
先看年龄。7人中,2人年满18岁、4人16-18岁、1人不满16岁。在法律上,这几个年龄有着不同的意义。16岁以上的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14到16岁只有犯8项重罪时才负刑事责任。另外,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再来看这两项罪名。根据刑法,强制侮辱妇女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此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加重情节。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要从重处罚。若造成实际伤害后果,如受伤、死亡等,还将提高刑期,也就是三年以上。
专家观点: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又“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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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本案的最终判决,是否平衡了其中的“从轻”和“加重”情节?是否既考虑到了保护未成年人,又兼顾“罚当其罪”,保障法律应有的震慑力呢?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未成年人应突出“罚当其教”,教育倡导非监禁的原则,为了教育惩戒而量刑。
目前双方均未表示上诉
目前,据央视记者了解,被告人以及受害者都没有提出上诉的意愿。
小小“施暴者”有其共性
我们再来回看这起案件。几个女孩子,仅仅因为“看不顺眼”或一些“过节”,就做出令人难以想象的暴力行为,甚至,曾经的受害者也变成了施暴者。这些“施暴者”,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了她们中的一些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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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翁欣宇:跟她们的成长经历、成长环境和家庭都是有关系的,因为她们大部分都是父母离异的,跟父亲住的居多,从小缺少关爱,或者她们中自己也曾经受到一些过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