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间轴:
2013年1月29日
这辆法拉利在杭州与隔离带发生了碰撞,进行过一次大修,理赔金额达40万元。
2013年6月
龚先生要买一款跑车,渝北某4S店推荐了这款车。
2013年8月
龚先生顺利提车。
2013年9月起
龚先生感觉车辆老是发出异响,有问题。
2015年初
朋友发现了这辆车的问题,并发现该车曾大修过。
2015年4月
龚先生请重庆市公证处对车辆曾遇到事故、进行过大修的情况进行了公证。
2015年5月初
龚先生向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告4S店欺诈,要其“退一赔三”。
2015年10月底
法院一审判决,4S店欺诈成立,“退一赔一”。
2015年11月初
4S店提起上诉。
2016年1月20日
该案二审开庭。
2016年12月8日
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也联系了交警部门,“事故发生好几年,如果是普通的单方事故,就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相关的记录可能会无从查起。”交警说。
今天,记者也从杭州一位某豪华汽车销售总监那里了解到,杭州地处东部沿海,民营经济又格外发达,豪华汽车的保有量很高,这几年,杭州素有“跑车之都”的称号。截至两年前的数据,杭州的豪华品牌4S店已经有近80家,法拉利近200台,兰博基尼更是有近100台,“超跑之都”的称号实至名归。
那些“退一赔三”的案例
2014年3月15日,我国实施了新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俗称“退一赔三”。
2015年3月底,温州人黄先生购买了一辆104万余元的路虎揽胜,发现该车销售前更换过变速箱。同年8月10日,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判4S店赔偿黄先生购车款314.4万元。
2015年1月,重庆人张先生花18万买新车,却买到二手车。10月,渝中区法院判决4S店“退一赔三”,即男子或可被退款18万,再获赔55万。截至发稿时,该案二审判决仍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