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不开庭审理不影响公正审判。本案虽然不开庭审理,但通过全面阅卷,多次听取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检察机关意见,查明了案件事实,保障了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同时,通过及时发布信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公开宣判等举措,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本案的关切,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再审活动的知情权。
三是开庭的相关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本案不仅存在当事人死亡可以不开庭的法定事由,而且存在涉及当事人隐私不能公开开庭的法定事由,即使开庭审理依法也不能公开进行。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合议庭决定采取书面审理并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检察机关的意见。
2该案再审改判有何重大意义?
最高法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聂树斌无罪,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一是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有力践行了我们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二是聂树斌案再审改判,充分彰显了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三是聂树斌案再审改判,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是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坚定实践,是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的重要成果,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
同时,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最直接的意义是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最终实现了个案正义。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聂树斌亲属的伤痛。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3审判机关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最高法负责人:从聂树斌案看,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反思,有很多深刻教训值得审判机关认真吸取。
一是要强化人权保障理念,尤其要高度重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是要强化程序公正理念。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违规违法,不仅严重影响程序正义,而且会严重危害实体公正。必须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等做法,坚决杜绝指供、诱供甚至刑讯逼供,严把程序关,严格依法规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