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搞不清公司在哪里
当天,记者在惠南镇的门店内,看到了吴先生提到的甲州连锁实际管理人杨某。记者指着墙上装裱在镜框里的公司简介问他:简介中提到的这栋办公楼是你们公司的吗?
杨某肯定地说:当然是。记者问:这栋楼在什么地方?杨某说:你问这个有什么目的吗?有什么事在这里都可以解决。
对于甲州的办公地点,吴先生称,因为退店的事,他多次前往位于奉贤的上海艾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都没找到该公司,“你不要看简介上那栋漂亮房子,根本就不存在,是他们用软件做出来的。”
后来,记者再次打电话问杨某,公司办公地址在哪里?杨某说,他们已经从简介上提到的那栋楼里搬走了,现在的办公地不方便告诉记者。
吴先生告诉记者,上海艾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加盟合同上写的“国际品牌连锁”,以及相关宣传资料上挂出的某视以及某视网的LOGO,都是凭空捏造的。“去年成立的公司,连自己的产品都没有,仅仅申请了一个商标用作贴牌,就上了某某品牌直通车,唬弄人的。”
甲州暗示治愈效果属违规
24日上午,记者收到市卫监的调查处理意见。市卫监称,已组织闵行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对位于七宝镇漕宝路1507-11号1层B室的上海市闵行区馨靓甲化妆品经营部开展监督检查。该门店是甲州连锁门店之一。
检查发现,馨靓甲门店主要销售商标为“甲州”的系列产品,上述产品由馨靓甲门店销售给顾客,由其员工帮助顾客使用这些产品给顾客的灰指甲、足部真菌患处进行消毒。
根据相关规定,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自2006年1月1日起,不得再以消毒产品的名义销售。目前,闵行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经向馨靓甲门店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停售上述产品。
此外,馨靓甲门店内的招牌、贴纸、广告用语等,出现了疾病名称,并隐含治愈效果,已责令其改正。
市卫监表示,他们根据对“馨靓甲”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已经组织其他门店所在区卫计委,对辖区内门店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上海艾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将“河南省神州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该产品的有关情况函告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议对生产企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