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具有典型性和新颖性,在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就有考题与本案非常相似。”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认为,司机主动给付赔偿金,肯定不能起诉要求返还,因为救助基金的被动保管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一旦日后死者的亲属出现,救助基金就会将该笔赔偿金转交给其亲属。
而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雷梦苏律师则认为,从道德层面来看,司机确实应当进行赔偿,但在本案中,司机虽然主动给了赔偿金,但由于死者亲属不明保险公司无法进行赔付,故只能返回来起诉救助基金要求不当得利返还。因救助基金无权提存保管该赔偿款,故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进行返还。
四川慧卓律师事务所蒋春莲律师则表示,目前任何一种处理方式都值得商榷,司机涉及交通肇事罪,不赔则不能获得从轻判决,但一旦司机赔了之后,又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又非常不合理。蒋春莲建议完善相关规定,具体到本案中,司机在主动给付了赔偿金后,就应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而不能要求不当得利返还。
在高俊超看来,保险公司才应该是本案赔偿主体。但问题在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机关或者有关组织”。
“江苏有类似案件,但法院认定交警部门具有法律授权,可以起诉代为提存。”高俊超说,无名氏继承人如果今后找到了,也可能过了诉讼时效,或者肇事者已经找不到了,索赔很维。所以个人觉得江苏做法是目前最好的解决之道,起码合理。但对于合法性,目前法律界还有不同看法。
尽管这一次法院驳回了司机诉求,交警赢了官司。可是无名氏被撞死赔偿问题,法律上依旧是一个空白。“所以赢了官司,我也高兴不起来!”高俊超说。
封面新闻记者梁波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庆(图由四川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