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正是结合李文浩的口供和物证,最终认定:“现有证据足以证实现场遗留的血衣和鞋子系案发当晚上诉人李慧所穿。”但是,李慧的申诉代理律师认为,这只带血的鞋子在现场呈现的状态让人有些费解。
李慧的申诉代理律师许荣:有一只鞋底沾满了血迹,一只鞋没有血迹,如果李慧是穿着这双鞋去杀人,我不知她是怎么能做到这一点,难道她是单腿跳形成的?
虽然存在上述证据疑点,最终,终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维持了对李慧的死缓判决。
案发3年后办案人员反复传唤证人要求更改证言
此外,李文浩的哥哥李文涛曾经在案发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证明,案发当晚,李慧、李文浩在他家看完了中央电视台连播两集的电视连续剧《归途如虹》,离开的时间应该是在10:30分左右,而警方确定的案发时间是9:45分许,李慧、李文浩并没有作案时间。但是,李文涛说,到了案发3年之后,办案人员反复传唤李文涛,要求他更改从前的证言。
李文涛说,他当年是在面临办案人员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才违心作了伪证。一份关于敦促马朝晖被杀案中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是2006年办案人员传唤他时向他出示的,李文涛至今一直保存着。当时,李文涛的妻子张永红因为拒绝作证而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后来警方以她涉嫌伪证罪为由还将她列为了网上逃犯;最让李文涛揪心的是,那一年就要参加高考的儿子也已经被办案人员传唤。
至于指控李文浩杀人的证据,除了他本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之外,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交的客观证据就只有一份足迹鉴定书。
2004年,经临汾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凶案现场留有李文浩的脚印。李文浩对此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2005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新的检验意见认为:“不能确定现场鞋印是否系犯罪嫌疑人李文浩所留”。
2014年1月,临汾中院的第三次一审判决认为,有关现场鞋印是否为李文浩所留的两份鉴定意见“矛盾,且彼此排斥,故均不予采纳”。
否定了这份足迹鉴定之后,临汾中院是在没有客观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李文浩的口供对他做出了死缓判决。
谁是真凶?有人曾供述杀害马朝晖事实
目前,终审一同被判处死缓的李慧、李文浩正在山西省不同的两个监狱里服刑。虽然两人已经入狱服刑,但马朝晖被杀案并未因此而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