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在打饭时看到其他人被殴打辱骂,我得忍着想办法逃出去。”余虎在隔离区的病房,根本没有机会跟外面接触。余虎男友得知余被关在医院后,每天 都跑到医院要求看望都不被允许,他联系了同性恋亲友会的负责人阿强,在阿强的帮助下,他们在当地报了警,让警察到医院来处理医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治 疗的情况。2015年10月26日,医院才妥协让家人将余虎送回家。至此余虎已被强制治疗19天。
常被噩梦惊醒,决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从医院出来后余虎担心又会被家人送去哪里治疗,有天半夜他从家里逃了出来,跟男友一同逃到另一城市,开始了漂泊的打工生活。
漂泊的这半年里,还是常常夜里会惊醒吓了一身汗。
余虎了解到2014年北京海淀法院一例同性恋治疗的诉胜案,当事人因为被心理机构电击治疗后起诉该机构胜诉了,法院还把“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写进判决书中。
余虎觉得他被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对他造成的伤害甚为严重,医院的这种违法行为需要得到相应的处罚,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2016年5月17日,余虎委托来自河南的公益律师黄锐为其代理律师,向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侵犯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强制治疗。
6月13日,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布立案。
黄锐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被侵犯,包括医院和亲属在内的他人均不得非法限制其本人自由。在本案中,医院拒绝听取当事人本人意愿而进行强制医疗行为属违法行为。
法院当庭宣布择日再审,目前证据对余虎有利
9月2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对余虎状告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侵犯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强制治疗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据悉,开庭审理前,法官与双方律师进行会面,由于原告方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法院认为该证据是本案关键性证据,决定推迟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
目前,法院调取证据后将择日再审,再审开庭时间未定。
余虎代理律师表示,此次会面中见到法院调取的当事人病历,其中写名当事人余虎在住院时为“非自愿治疗”且备注为“防止逃跑”,此证据明显表明被告医院涉嫌违反《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关于“自愿原则”的规定,对余虎相当有利。
关于出警记录是指当事人余虎被关19天无法从精神病院出来,志愿者报警,警察出警一起与院方交涉,才得以出院。
来自同志组织的志愿者和驻马店本地居民今早也赶到庭审现场旁听开庭,志愿者表示“同性恋早已不被认为是病了,医院的的治疗行为应该负法律责任,希望法院可以公正判决”。
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负责人燕子表示,这么多违法行医的现象存在,卫生部门至今仍没有相关的监管政策,导致大量同性恋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需要尽快彻底对同性恋病化的描述,跟上世界卫生组织的医学标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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