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质疑报告单造假
2015年7月8日,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张小宝送检的血液为“HIV-1抗体阳性(+)”,年仅8岁的张小宝被确诊感染上艾滋病毒。
李金花说,得知这个消息后,全家震惊,她和丈夫立即去桑植县人民医院做了检查。
李金花夫妇的检查报告显示,检验项目“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均为阴性,证明夫妻俩都没有感染艾滋病毒。“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感染这种病呢?”李金花百思不得其解,感觉“天都塌了”。
后来,李金花从医生那里得知,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她渐渐地在心里理出一条线索来:他和老公都是健康的,排除了母婴传播;小孩怎么可能有性行为?性传播也不可能。李金花思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小宝在2014年手术时输过血,只有这个途径被感染艾滋病毒。
随后,李金花质疑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要求医院调查。去年7月16日,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打印出张小宝2014年6月11日的血液检验报告,称张小宝超过3个月的窗口期时没有感染艾滋病,并以此证明在该医院输血没有问题。
2015年7月17日,张家界中心血站出示的调查报告,也证实血液没有问题。
“自己证明自己清白,有说服力吗?为什么不邀请相关单位参加调查?”李金花不认可医院和血站的调查结果。

张小宝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病历。
李金花指责,2014年4月22日,湖南省儿童医院就发现了张小宝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是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为了证明输血没有问题,居然在2015年7月16日打印出张小宝2014年6月11日没有感染艾滋病的检验报告。她认为,张家界人民医院在造假。
澎湃新闻从家属处获得的资料看到,2014年4月22日,湖南省儿童医院检验报告单中,显示艾滋病病毒抗体,待复查。

湖南省疾控中心对张小宝的病情确认。
起诉医院血站索赔110万元
为讨要说法,2016年3月,李金花向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列为被告,索赔医药费在内共计1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