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一审认为,这7800万借款包括6000万元的本金及1800万元的利息,而6000万元本金中,有3500万系非法赌债,因此不予认可,余下2500万元确实是程幼泽通过转账或以现金的方式借给了赵某。因此,法院只要求赵归还2500万借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程幼泽另外讨要的1368万元,也应由赵还给程。
一审判决后,被告赵某不服,在他于2012年病逝,他的妻子提起上诉。2014年12月,山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程幼泽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晋城中院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7600万元。
不过,此后剧情发生变化。赵某的妻子不服山西高院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15年8月,最高法作出裁定,指令山西高院再审。据赵某家属透露,至今山西高院仍未开庭审理此案。
争议2
减刑是如何获得的?
程幼泽此番高调出狱,有网友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质疑其减刑存在问题。
记者从晋城监狱知情人士处获悉,2014年程幼泽由太原市第三监狱转到晋城监狱服刑,被安排在地面监区劳动。“根据监狱规定,只要刑期超过一年,身体良好的,都要下井。”该知情人士说,监区罪犯主要通过井下煤矿开采挖掘进行劳动改造,而地面监区承担做饭、打扫卫生、烧锅炉等劳动,“这相比井下劳动,不仅工作轻松,而且风险极小。”
此外,记者发现,2015年5月26日出版的《山西法制报》第三版刊发了一篇标题为“晋城监狱实现二十年无脱逃”的报道,署名为“程幼泽”。这篇221字的报道称:“5月23日,晋城监狱实现了连续二十年无在押犯人逃跑目标,为平安监狱建设又添新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押犯若想减刑,就要靠累积加分,达到一定分值才能实现,而在报纸上发表稿件即是加分的一种方式。
此稿是否为程幼泽所写?程是否因此而获得减刑加分?晋城监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程幼泽减刑等问题。
本组稿件综合《京华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