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4日的庭审中,梅杰灵表示认罪,并称,案发的白天,他带着儿子去儿童医院,但是没有挂上号,晚上回到家后,拿了仿真枪便出了门,“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感觉会发生一件大事”。
“事情的整个过程,到现在我都没法说清楚,但我承认这个事是我干的。”梅杰灵说,很多事情他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比如表是什么牌子的、跟店员说了哪些话、跟司机说了哪些话等。只记得仿真枪是带着儿子在潘家园市场购买的,锤子和刀是从家里拿来的。
此前,梅杰灵的辩护律师韩骁对此案提出质疑。一是,司法机关于今年4月对梅杰灵进行了精神鉴定,但他对于鉴定结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认可。二是,对涉案手表的价格鉴定报告提出了异议。此外,梅杰灵对于公诉人宣读的他在公安机关供述中的部分内容不认可。昨天,记者在一审判决书中看到,法院首次对律师的上述疑问做出回应。
1 疑问
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梅杰灵的辩护律师韩骁在此案开庭时称,梅杰灵的家族里有精神类疾病史。他的父亲患有精神类疾病,而他的双胞胎哥哥也患有精神类疾病,目前仍在治疗中。因此,梅杰灵具有遗传精神类疾病的可能性很大。
案发前,梅杰灵的状态不好,因为儿子出生后患有呼吸道疾病以及自己经常被调侃问及“马航去哪了?”精神压力大。因此,在案发前3个月出现了异常的行为。例如,在厕所里痛哭;面对交警处罚,在处罚单上狂按10多个手印;在看守所内,用头部撞击桌子等。韩骁认为,虽然鉴定结果显示梅杰灵是正常的,但他的行为异常,可能属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作案思路清晰 罪犯完全自控
判决书中显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于2015年4月10日接受委托,并于2015年5月29日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梅杰灵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状况影响,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其中,鉴定意见与在案其他证据不矛盾,多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法医物证鉴定书、收银鉴定书等证据证明,梅杰灵提前准备犯罪工
具,作案前先行确定卡地亚表店情况后再次返回作案,作案过程中戴口罩掩饰容貌、言语威胁店员,逃跑过程中丢弃作案时所穿衣帽,这些表现反映出梅杰灵在作案时具有清晰辨认、判断自己行为性质的能力,对自己实施的行为能够自由控制。
综上,在案对梅杰灵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合法有效,辩护人所提梅杰灵行为异常,可能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意见没有合法依据。
2 疑问
涉案手表被警方调换?
韩骁称,他对涉案表价值319.5万元的价格鉴定报告提出异议。他称,案发时间是3月16日,公安机关于3月18日将涉案手表返还给表店,3月23日对表做出了价格鉴定,这样如何保证鉴定的就是当初被抢的表呢?
韩骁表示,涉案的手表上均没有梅杰灵的指纹,因此怀疑警方在3月18日上午归还被害单位原物后,原物存在被调换的可能性,证据被“严重污染”。此外,涉案的11块手表中,有个别几块没有进货发票,因此他认为检方对抢劫数额的认定不准确,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