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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方对“N号房”案犯追加起诉

法制日报 2020-06-29 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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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刚

6月22日,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主犯赵主彬及其共犯被检方以“犯罪团伙组织罪”追加起诉。由此,“N号房”案件主犯的量刑最高可达无期徒刑。

已对8主犯提起公诉

韩媒不久前曝光系列网络性犯罪事件,统称“N号房”案。“N号房”由多人运营,其中最引发关注的是昵称为“博士”、实名为赵主彬的人。赵主彬犯罪团伙涉嫌对74名受害者进行性剥削,制作并销售上千个相关影像制品,受害者中甚至包括16名未成年人。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网络性犯罪特别搜查组22日表示,已经对以赵主彬为核心的38人犯罪团伙或提起诉讼,或立案调查。其中,检方认定赵主彬等8人为主犯,并对主犯提起公诉,对剩余的30人所涉犯罪立案调查并将继续侦办。

此前,检方已经将赵主彬及共犯以违反《青少年性保护法》中的性犯罪嫌疑送交法院审理,这次是检方以“犯罪团伙组织罪”进行的新起诉。

《韩国经济》6月26日以“即使赵主彬一党受到处罚,韩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性剥削犯罪仍在持续”为题报道称,作为赵主彬共犯被起诉的前公务员A某23日曾坦承“(自己)已经形成了歪曲的性价值观”。《韩国经济》担忧,即便这一案件罪犯受到惩处,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性剥削犯罪仍将存在。

适用犯罪团伙组织罪

韩国于2000年12月13日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依据该公约于2013年4月修改了《宪法》第114条的“犯罪团伙组织罪”条款。原来的法律条文是,如果达不到“犯罪团伙”程度,即使是危险性很大的组织犯罪团伙,也不能按照有组织犯罪进行惩处,但修改后的法律则进行了完善。

检方认为,应以“犯罪团伙组织罪”对以赵主彬为主犯的犯罪团伙追加起诉。因为这一犯罪团伙的目的不是共有性剥削犯罪物,而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制作和散布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性剥削物,他们的集团内部有明确分工,包括物色、诱引受害人;资金管理;离线直接制作性剥削影像物;对性剥削影像物有组织进行发布;将虚拟货币换成现金等,因此就是“犯罪团伙”。

韩国KBS电视台6月20日的评论称,过去10年韩国网络性犯罪堪称增长最为迅猛的犯罪,几乎增长了10倍。不少专家认为,虽然“N号房”案件令人吃惊,但并非出人意料。在网络技术突飞猛进的当下,韩国相关法律和制度仍存在漏洞,这让少数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赵主彬之类的年轻犯罪人员生来不是恶魔,但将其引入歧途的社会不良风气和成年人、对相关犯罪不执行严厉打击且束手旁观的立法和司法部门难辞其咎。如果韩国不作出改变,那么不排除此类案件再次上演。

专家学者吁作出改变

有韩国法律专家认为,虽然赵主彬一党即将受到严惩,但韩国社会中依旧存在对未成年人的性讹诈行为,而制作、贩卖相关影像物的犯罪并没有完全消失,要根除此类犯罪任重道远。

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成宰宪认为,韩国有必要引入“独立没收制度”和“潜入搜查制度”。由于相关犯罪团伙的目的是非法攫取金钱,因此最大程度没收其财物,并破坏相关生产环境是最为有效的遏制犯罪方法。同时,网上犯罪经常涉及网络构架最深处的暗网,只有潜入其中,才能确认犯罪种类、犯罪手法、所造成的危害等。随着犯罪手段越来越智能化、高科技化,只有侦查手段也与时俱进,才能对犯罪者进行精确打击。

在专家学者呼吁作出改变的同时,韩国立法机构和互联网从业者也正在为此努力。5月,韩国国会通过了电子通讯产业法修正案及信息通讯网法修正案,规定互联网运营者有义务删除性犯罪相关内容,韩国最大搜索引擎“NAVER”和最大社交媒体公司“KAKAOTAIK”必须承担起相关社会和法律责任,删除各种网络性犯罪载体,并防止相关内容在网上流通。

为此,6月26日,“KAKAOTAIK”新设立禁止性剥削和强化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条款,这一规定将从7月2日起正式施行。“KAKAOTAIK”相关人士对外表示,此前公司就制定了只要被举报一次传播淫乱物品就封杀的强硬制裁措施,但新规定明文强化了对儿童、青少年的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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