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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通过特别措施法修正案应对疫情

法制日报 2020-03-11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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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京3月10日电 记者冀勇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日本持续蔓延,10日召开的日本政府内阁会议紧急通过了《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修正案,预计修正案将于13日获国会表决通过。

《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是日本2013年施行的针对新型流感传染病防控的一部专门法律,此次内阁通过的修正案把新冠肺炎纳入法律的适用对象。

依据修正案,如果新冠肺炎疫情存在给日本民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危险,且疫情已在全日本迅速蔓延并给国民生活和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或存在类似危险,日本政府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地区的都道府县知事可采取要求或指示民众避免外出、学校停课、商业娱乐设施停业等措施。此外,政府可以使用民间设施开设临时医疗设施,土地或设施所有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法律还要求医疗用品和食品的生产、销售、物流企业销售相关物资给政府,对无正当理由拒绝者可以采取征用措施。

日本国内对宣布紧急状态仍存在反对声音,对此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解释称:“(政府)将在充分考虑(紧急状态)会造成何种影响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自2月新冠肺炎疫情在日本国内出现以来,日本政府先后采取了减少文化体育活动、中小学停课等措施,但因为没有法律支持,相关措施仅停留在政府呼吁层面。修正案通过后,日本各都道府县知事将被赋予采取上述措施的法律权限,有利于强化疫情防控力度。

针对《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修正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和在野党均认为尽早通过相关立法对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至关重要,但在宣布紧急事态的程序和条件上,立宪民主党和国民民主党等在野党要求事先必须得到国会批准,且必须严格把控宣布紧急状态的条件,自民党则主张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预计在国会审议中,双方将就此展开交锋。

值得注意的是,把新冠肺炎纳入《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适用对象为临时措施,施行期限为两年。因为自民党和最大在野党立宪民主党已经就修法达成协议,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已成定局。

在10日的内阁会议上,日本政府还正式决定,自3月15日起禁止口罩倒卖行为,违者将面临1年以下的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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