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曾恐吓过提供他有罪信息的另一个人
疑犯曾经威胁一个知情者,因为知情者知道他犯罪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警方。
对嫌犯的下一次预审将于7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如果在此之前,检方提出了适当证据,并获得大陪审团通过,就不用等到预审,将正式对嫌犯提起公诉。
美国的刑事程序非常复杂,一个刑事程序走完可能持续数年时间,如果判处死刑,更是会有长达数年甚至十数年的排队等待。其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罪犯逃脱法网的不确定因素。
而章莹颖案,目前情况并不是特别乐观:
受害人没找到,不能起诉“谋杀罪”
虽然FBI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遇害。但直到现在,莹颖还没有找到。
因为美国遵守疑罪从无原则,即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目前FBI手头没有足够多的证据控告Christensen有谋杀莹颖的嫌疑,尽管联邦执法人员对嫌疑人进行了窃听,但就目前公开的证据来看,只能起诉犯罪嫌疑人“绑架罪”。
如嫌疑人绑架罪成立,最高将处终身监禁。而如果证实章莹颖遭谋杀,嫌犯会追加指控谋杀罪,甚至加重刑罚。
嫌犯拒不认罪,警方没法让其开口
美国法律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叫做“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
按照米兰达警告的规定,警方不得强迫公民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不得强迫公民自证其罪。在法庭判决有罪以前,任何公民都是无罪的。
就此案来说,嫌疑人在受到询问时一直保持沉默,只是对于绑架章莹颖的指控予以否认。当警察数次询问他把章莹颖藏在哪里,嫌疑人都表示要找律师,并保持沉默。而嫌疑犯人有权保持沉默,警方也没法逼他认罪。
而有猜测称,嫌疑人之后可能会就认罪进行“讨价还价”的辩诉交易(Plea Deal),通过交代莹颖下落,与检方达成辩诉交易,以此换取轻罪起诉或减刑。如果是这种情况,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目前,警方仍在极力搜集证据。FBI只能够进一步通过法定的科学报告,类似于生物物质、血迹等微量物证,从而来确定章莹颖(可能)遇害的方式和地点。FBI仍然呼吁知情人士能提供更多的线索。
希望这一次,正义不要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