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弹劾贪官的阻力那么大,监察官为什么仍敢于进谏?
张晋藩:监察官品位虽低,但如有政绩,提拔很快。另外,儒家思想的熏陶对这些清官也有很大影响。“文死谏,武死战”,是作为官员的美德加以褒奖的。文官死于上谏,武将死在战场,官员由此得到忠名,家族世代以此为荣。
比如说,明正德皇帝想下江南,谏官劝他不要去,但他非去不可。于是,他就把这些谏官全部拉到午门外廷杖,光打死的就有几十个。但都这样了,这些谏官还是要谏阻,以表忠心。
古代反腐可借鉴之处:舆论、法律、制度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我国古代反腐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张晋藩:我认为是惩贪奖廉并举。惩贪,使贪官畏惧,奖廉,在官员中树立典范。康熙曾说,于成龙天下清官第一。为什么要这么说?就是为了树立一个榜样。类似的还有诸葛亮、包公、海瑞等,都是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大清官。像戚继光做到大学士,晚年回乡,却没钱看病,还是地方官筹钱帮他请的医生。死的时候,只有十几本书和几件衣服。
所以说,反腐败首先是揪贪官,然后还要树立正面典范,让人们知道怎样做才是对的。如果惩贪后官员害怕,都不作为了,也是不应该的。这时候,奖廉就起作用了。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我国古代的反腐制度对当今有哪些可借鉴之处?
张晋藩:“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反腐确实值得从历史上汲取经验。总的来说,就是舆论、法律、制度这三方面共同为治。
一是自上而下制造廉政舆论,起到惩贪奖廉的引导作用。
早在《周礼·天官冢宰》中,便提出“将廉为本”,以廉作为考察官府政绩的要点。皇帝、思想家们都重视宣传反腐的舆论。例如唐太宗说:“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雍正帝说:“国之安危,全系官僚之贪廉。”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说:“贿赂之败国家,如鸩之必死,未有能生之者也。”
反腐的舆论,不仅深得民心,而且也体现了我国古代的廉政文化,起到了惩贪奖廉的引导作用。
二是古代惩贪有法可依。
惩贪立法是我国古代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惩治贪污有法可依,而且内容不断细化,反映了不同的时代特点。
我国古代最早的律法由舜时代的皋陶所造。在最古老的三大罪中,贪污就是其中之一。所谓“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以后历代法典中,贪污也都是重罪,且不断细化。如在唐朝,枉法赃十五匹,就判处绞刑。明清律还规定了事后受财、“家人求索”、“计赃科罪”等细目。清朝的《钦定台规》,是一部十分详备的监察法,这是同时期世界其他国家都没有的。
三是建立了遏制贪污犯罪的常态化制度:那就是考课与监察。
考课和监察是我国古代职官管理的两个重要环节:
考课,是对官吏才能、政绩的一种考核。我国古代在战国时期,就开始考课官吏,并逐渐制度化。根据考核的结果,分优劣等次,有功则赏,有罪则罚。即所谓的“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考课中,每位官吏都力争考好,考好的会升官,考不好的甚至可能获罪,这对官吏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考课制度的实行,也给官场带来了一些生气,有助于官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至于监察,虽以察官为主要目标,但涉及的面较为宽泛,凡属国家纲纪、政策得失、机关运行、司法状况、官吏贤良与否,均在监察之列,是扼制官吏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
考课与监察,在古代是常行之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些对今人很具有借鉴意义,值得深入研究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