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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捕杀3000多只灰头鹀获刑两年十个月

新华网 2020-03-04 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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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3月4日电(记者赵久龙)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3日组成七人合议庭,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公开开庭审理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立案审查调查两年十个月。

法院查明,2019年9月,被告人崔某从QQ群里学习非法猎鸟方法,购买播放器、药和面包虫为猎捕灰头鹀做准备。同年9月至11月间,崔某多次前往沭阳县高墟镇某村田地内,采用播撒拌药面包虫、播放鸟鸣录音以引诱灰头鹀啄食的方法进行猎捕。案发后,沭阳县公安机关从崔某家中扣押死鸟3737只、面包虫2盆、播放器15个及充电器1个。

庭审中,被告人称其毒杀的鸟准备供自己食用及到年底送给亲朋好友。经鉴定,被捕杀的鸟中3351只系小型鸣禽灰头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另有386只因形态不完整,无法确定其具体种属。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食用为目的,采用药物毒杀方式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数量众多,情节恶劣,危害较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考虑其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依法判决崔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科学、历史、美学、文化等价值。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易造成生态失衡,加大公共安全风险。公众应加强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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