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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社会办医应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法制日报 2020-02-17 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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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社会办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一是切实做好患者接诊救治工作。社会办医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开设发热门诊的要规范设置管理并确保有效运行。纳入定点医院的社会办医,要选派技术骨干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工作,对于重症、危重病例,本单位不能满足医疗救治要求的,应尽快转运到其他救治力量更强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不宜转运的,应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专家力量给予指导支持。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社会办医要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和工作流程。要加强医务人员调配和医用物资储备,正确使用医用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三是强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对社会办医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社会办医要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等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的培训。四是全面组织动员社会办医力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统筹调度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有关社会办医学协会要加强宣传倡导工作,鼓励社会办医持续不断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社会办医不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类别规模,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记者侯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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