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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药店去医院!黄冈药店禁售发热咳嗽药

新华社 2020-02-13 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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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2月13日电(记者叶心可 徐海波)为应对疫情,湖北黄冈等地日前先后出台规定,要求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这一“禁药令”一经出台,便迅速引发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如何?老百姓的日常用药可否保证?为此,记者来到黄冈市进行了实地探访。

不去药店去医院!黄冈药店禁售发热咳嗽药

↑11日,黄冈市黄州区一药房门口,顾客排起了长队。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0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要求凡是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要迅速组织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出台后的第二天,记者来到黄冈市黄州区,先后探访了两家药店。在宝塔大道和源大药房,前来购买口罩、酒精和84消毒液的顾客队伍已经排到了马路上,顾客自觉保持1.5米的距离。店门口张贴着10日发布的《紧急通知》。店员向记者介绍,药店在10日下午就收到禁止出售发热、咳嗽药的通知,并立即开始实施。

不去药店去医院!黄冈药店禁售发热咳嗽药

↑药店门口张贴着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

据了解,黄冈这项举措并非首例。自2月9日起,湖北十堰、荆州、黄石港区等多地均发布通告,要求当地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店员表示,从10日下午就已停售相关药品。

黄冈市已于2月6日全面实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并于9日起,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热患者和因特殊原因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居住的楼栋单元(自然垸组)实施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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