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强决定逮捕 新华网 2020-01-08 16:22:01 A+ A-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最高检8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