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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扫黑除恶·防范冤错案件·加强产权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最高法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新华网 2019-10-25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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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高蕾、罗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冤错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展开热议。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不少与会人员认为,各地法院依法审判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正确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李锐委员认为,要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公开宣判、公开报道,进一步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李钺锋委员表示,目前黑恶犯罪呈现出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等新特点,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明确相关证据标准和法律政策,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中关于人民法院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的内容,吸引了许多与会人员的注意。罗毅委员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先后纠正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勇于纠错的态度。建议进一步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完善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的机制。

“应把防范、避免冤错案件始终作为刑事审判的基础性工作。”徐显明委员提出,要通过提高律师辩护比例、证人出庭率以及非法证据排除比、当庭宣判率和二审开庭率等方式,最大幅度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陈军委员等与会人员对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较为关注。他指出,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对非恶意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在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同时,也给予企业整改和规范的机会,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创新,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陈军委员说。

徐绍史委员提出,这几年电信网络、金融、涉众等新类型犯罪不断增加,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危害也很大,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及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加大惩治力度。

“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涉及范围广、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网络化趋势明显,应当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刘季幸委员说,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联手应对,采取综合对策措施,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遏制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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