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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化权益、促进改革、坚守红线——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二审小组审议侧记

新华网 2019-06-29 0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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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题:显化权益、促进改革、坚守红线——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二审小组审议侧记

新华社记者王立彬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时,与会者表达了对显化农民权益、促进改革发展、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等问题的高度关注。

进一步显化农民权益

征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二审修正案草案的亮点,在此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显化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谭耀宗委员说, 在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方面,草案规定了征收协商程序前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补偿的基本原则、标准的规定,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住宅征收补偿上,不再是“参照征收耕地标准”补偿,而是强调对农民居住权和住房财产权益保障,更能体现农民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真实价值。建议在征地时对公共利益认定的程序、公共利益认定争议的裁决机制等做出规定。

鲜铁可委员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主要聚焦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总体可行。建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章中,明确适当增加农村产业用地的规定,以满足乡村振兴发展二、三产业的需要。现有土地利用法规很少考虑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导致农村产业建设用地普遍偏少,农村即使引进了高质量企业,也很难落地。

促进城乡改革发展

土地是基本制度,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划合一”到农村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程立峰委员说,中央刚刚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要与此衔接。“多规合一”之后,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央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图,特别对2020年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土地管理法修正要处理好与两个规划的关系,在保持一定连续性同时,要与改革精神相衔接。

徐绍史委员说,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质主要是统筹,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冲突、无法落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取代其他一些专项规划,关键在于规划体系建设。生态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公用事业建设规划都涉及空间利用。这个问题恐怕还没有想透,应当从规划体系建设角度考虑。

刘振伟委员说,宅基地问题,看不准的不入法,但经常性的管理不应留下空白。宅基地使用要具备农户资格权,落实“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得违法违规使用、买卖,严禁无“资格权”人员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要完善农民房产财产权制度,对符合规划、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的农民房屋要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赋予农民房屋财产抵押担保权能。完善法律制度要统筹推进,给村民自治组织留出空间。

  耕地红线不能碰

民以食为天,食从地中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一个国家民族兴盛的根基和本钱。对于保护土地特别是耕地,与会者表达了高度共识。

吉炳轩副委员长说,土地管理法的宗旨,是要千方百计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好土地,特别是耕地。这个指导思想一定要树牢。不论人的食物构成如何变化,都离不开粮食。肉蛋奶果蔬,都离不开粮食,离不开耕地。耕地红线是不能逾越的。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能再进行开荒,要把少得可怜的耕地储备留给后代子孙,以作应急之用。增加耕地要在国土整治上做文章,对各地存在的废旧砖瓦厂、废弃水库鱼塘、废弃矿山企业、废弃场院道路进行系统性国土整治。

许为钢委员说, 这次修正案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永久”两个字非常好。要对此进行法律界定。有关条款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不得建设畜禽养殖设施也要加上来。事实上是不得植树造林、不得挖塘养鱼、不得修家畜家禽养殖设施,确有需要,也须经过土地使用用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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