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社会 文史 经济 滚动

浙江:深化法律监督,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

央广网 2019-06-25 10:42:00
A+ A-

浙江:深化法律监督,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

发布会现场。(摄影龚成)

央广网杭州6月24日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阮家骅)6月24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以“深化法律监督,严惩毒品犯罪”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下同),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984件6671人,提起公诉6528件8938人,有罪判决率100%,在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浙江省毒品案件总数、涉案人员数在高位徘徊,毒品犯罪分子的再犯率偏高。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和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和5.7%。

近两年里,衢州、温州等地还发生了非法生产麻黄碱案件,制毒活动有向浙江渗透的苗头,检察机关表示,毒品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

浙江省检察院对近两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蓝精灵”“小树枝”“咔哇潮饮”“邮票”等一批新类型毒品案件频发,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案件时有发生,新类型毒品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不少90后、00后青少年身陷其中,成为主要受害者。

检察人员还发现,除了娱乐场所外,QQ、微信等网络交际手段正在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购买制毒工具、原材料,获取和传播制毒方法,物色、诱骗、招募“马仔”,买卖毒品的渠道,互联网也更容易成为贩毒人员之间联系的平台。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面对毒品犯罪严峻形势,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走私、制毒和大宗贩毒等源头性犯罪,重点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和毒品再犯,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等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漏罪和漏犯的追诉工作。

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具有证据收集固定难、零口供、翻供多等特点,浙江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规范化。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出台《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规范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标准和量刑尺度,规范毒品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引导一线侦查人员重视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固定,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提高办案精准度。为树立侦查人员“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建立了侦查人员庭审旁听制度,有效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审判标准收集证据。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按照相关制度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了一批“零口供”贩毒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据介绍,浙江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省将全面推行专业组办案模式,每个办案组将对同一毒品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进行全程办理,实现“捕诉一体”。“捕诉一体”模式使法律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案件的快捕快诉,也便于及时发现立案、漏罪、漏犯线索,有助于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

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强化毒品犯罪检察工作,并努力做好办案之外的“文章”。比如,在办案中注意发现禁毒工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健全制度、改进管理等意见,督促行政部门及时弥补“漏洞”。以庭审为主要阵地重点宣讲毒品的危害和有关毒品的刑事法律政策,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并推动毒品普法进校园、进社区,着力预防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形成预防毒品犯罪的合力。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