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6-06 14:20:00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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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广州6月6日消息(记者郑澍)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和平县公白镇新聚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金生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黄金生任新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使用个人车辆油票进行报账合计39548.83元。此外,黄金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9年1月,黄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所得被收缴。

二、连平县三角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学友私车公养、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陈学友任崧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通过虚开汽车客运发票、以公务差旅费的名义在崧岭中学财务报销费用11次共计29180元。除实际公务差旅费用外,剩余24300元为陈学友个人私家车燃油费用。2015年3月,崧岭中学开具1张金额为3400元的生态米发票,经时任崧岭中学校长陈学友签字同意开支后在崧岭中学财务中报销出账。2018年10月,陈学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紫金县食品公司原副经理钟国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钟国雄任紫金县瓦溪镇食品站站长期间,从瓦溪镇政府签名领取2013年度税收考评奖励5000元后未入食品站财务账,直接将5000元分发给食品站8名干部职工(班子成员5人每人500元,职工3人每人300元),其中钟国雄分得500元,剩余1600元被钟国雄侵吞。此外,钟国雄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8年11月,钟国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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