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套路多 最高检:个别法官充当虚假诉讼“保护伞”

2019-05-26 19:33:01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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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张瑞玲 杨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透露,近两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5455件。下一步,还将重点结合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打击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套路多 最高检:个别法官充当虚假诉讼“保护伞”

新闻发布会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炮制出假案子,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发布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备受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向记者介绍,该案中,广州乙置业公司为侵占国有资产,分别与国有企业甲农工商公司下属企业签订金额为251.846万元和1600万元的借款协议,虚构债务,骗取法院生效支付令,迅速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低价评估,以物抵债,造成价值一亿余元的国有资产流失。经检察机关监督,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

  为什么虚假诉讼会如此猖獗?“虚假诉讼特点是方式隐蔽多样、发现查处难度大。”元明表示,虚假诉讼案件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合谋制造,通常具有特殊的利益关系,多为亲戚、朋友或关联企业、上下级单位等密切关系,双方表面对立,但实质相互串通,在诉讼过程中默契配合,从而逃过法官的审查。

  其次,虚假诉讼行为人一般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造假能力。元明介绍,个别律师充当司法掮客,“勾兑”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成为虚假诉讼的“智囊”,有的法官收受当事人贿赂后,充当虚假诉讼的“保护伞”。

  虚假诉讼还往往缺乏对抗性,以调解结案居多。“一审以判决结案的,当事人通常也不会上诉。”元明说。

  对此,张雪樵在会上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应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立足职能定位,将虚假诉讼监督融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检察中心工作。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的宣传力度、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强化内外联动有效整合监督资源、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共治等方式多措并举着力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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