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 不到一月立案192件209人

2019-05-03 06:03:00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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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任廷会)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持续发力重拳整治。自3月28日省纪委监委开展第一轮综合调度以来,截至4月21日,立案192件209人,形成强大震慑。

4月12日,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落马。紧接着,紫云县公安局政委赵刚、玉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胡小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等人纷纷落网。这几起典型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点:当事人均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站位不够高、等靠思想突出、协作配合不顺畅、行动迟缓、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同时,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强化问题线索分办督办。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盯住政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群体,果断出击、猛药重锤。”贵州省纪委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室负责人表示,针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该省坚持逐案过筛,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

贵州省纪委监委加强与政法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攻坚合力。对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公安厅研究制定《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定期会商和通报、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同步立案和联合督办等工作配合机制。

与此同时,对存在“三类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该省通过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并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出实招推动综合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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