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保护伞” 当用霹雳手段

2019-05-02 06:33:00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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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街上公然杀人后,公安局原副局长和看守所原所长出面帮忙办理虚假病历,罪犯严金以虚假证明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手续,实际上只服刑6个月……最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严金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引发关注。恩施州纪委监委组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重拳打击严金涉黑团伙背后“保护伞”,截至目前,已有28人被立案审查调查,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前一阶段的扫黑除恶实践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由小变大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公职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那些受到“保护”的黑恶势力自然也更加飞扬跋扈、有恃无恐,令其周围的社会环境乌烟瘴气,老百姓苦不堪言。例如严金,服刑6个月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继续作恶。

梳理起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庇护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以说情、打招呼、通风报信等方式加以“保护”;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傻充愣,听之任之;有的与涉黑组织“吃个饭”“交朋友”,为涉黑人员提高“社会地位”……打蛇要打七寸,打击黑恶势力,拔除“保护伞”是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截至2018年12月底,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按照中央纪委有关部署,以雷霆之势和霹雳手段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作斗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许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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