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孟宏伟决定逮捕 2019-04-24 23:03:01 新华网 A+ A-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最高检24日消息,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孟宏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