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

2019-04-01 15:41:01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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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沈阳4月1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存在三种失职情况的,将被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根据《沈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各地各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共同做好处置工作。同时,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机制、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沈阳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发出《督办单》或通报批评,必要时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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