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惠票价”的问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该进一步明确,比如半价或者免费。
保证金
关键词
养老机构是否收保证金? 不超过每月服务费六倍
问题:养老机构是否可以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其金额限制为多少更为科学?
在养老机构的保证金方面,对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三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养老机构的意见,发现全市养老机构每月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尽相同。
决定:三审稿除规定养老机构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保证金或者押金不得超过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月服务费的六倍之外,还从建立存储专户、信息公开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等方面对保证金、押金的监管进行了完善,同时也对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和使用保证金、押金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护理假
关键词
给独生子女护理时间? 二级护理以上拟给十天
问题: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予其子女护理时间?若给予护理时间,具体期限多长更为科学?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是否受影响?
上述问题也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决定:三审稿对十天的“护理假”未做修改。
护理等级分为四个等级:
特级护理是需要24小时专人守护的病员;
一级护理是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
二级护理是大手术后病情稳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员;
三级护理是术前检查准备的病人、正常孕妇。
为增强该规定的可执行性,三审稿将给予护理假的条件规定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情形。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后认为,随着重庆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期间难以得到护理照料,是老年人家庭赡养中日益突出的问题。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的传统美德,针对独生子女护理照料其老年父母这一特殊情况,明确规定护理假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三次审议稿根据以上意见,明确“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