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出台这个措施?
前一段时间北京爆发了一起诈骗案,有骗子借“以房养老”为幌子,诱骗一些老年人办理具有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和对房产全权委托处理的公证,过户老年人房产。甚至有的老人仅仅获得了1000元钱,就被强制过户了690万元的房产。
上述案件中,个别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在办证流程、告知、送达等环节上存在问题。
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巨大,从而导致司法部出台了“五不准”。
为什么对炒房客更具杀伤力?
这份“五不准”的文件里,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以及“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 、“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
这些规定,这意味着无论买房卖房,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交易时间都将延长,楼市上房屋的整体周转时间也将加长。可以说,司法部“五不准”是从另一个角度,践行了“房住不炒”的要求。
没有买房经历的人,可能不太理解上述文字的准确含义。
给大家举个例子:
某市户籍的A先生,儿子(B先生)今年满18岁了,获得了一套某市住宅的购买名额。A先生准备用B的名字买房,但B出国留学了。
在这份文件出台之前,B只要回国一次,出具一份授权文件,授权A先生代替他办理买房、收房的全部手续,然后B在银行贷款申请书上签字(这个手续无法替代,但可以提前签署),就可以走了。整个买房过程,从此与B无关,A可以单独全部办理,甚至包括未来的水电费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