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10年5月,叶朝国、杨玲、韩康通过虚假拨付给思南县顺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的方式,共同套取、私分6万元,事后叶朝国分得3万元,杨玲分得2万元,韩康分得1万元。
时任思南顺厦公司总经理田某说:“我接到韩康电话叫我去叶朝国局长的办公室,我去后,叶朝国说上面有一笔困难企业调剂金和慰问金需要以我们公司的名义上报拨款,局里要拿去作经费,并叫我们公司写一份申请来,其他事由局里来办理。我回去后安排公司办公室员工写了一份金额大概为8万元的申请和慰问清册,另外给住建局开一张6万元的收款收据,至于这笔是如何处理的我不清楚了,钱没有进入我们公司账上。”
2011年3月,叶朝国、杨玲、韩康再次以拨付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并要求返还的方式,拨给了思南县共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共合公司)共计17万元,叶朝国分得8万元,杨玲分4万元,韩康分了5万元。
2012年3月,叶朝国、杨玲、韩康故伎重演。三人将13万元的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先拨付给思南县共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又要求返还的方式,将上述资金套取、私分,此次,叶朝国分得5万元,杨玲和韩康各分得4万元。
共合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两次资金的拨付都是走账形式完成,钱先拨给他们公司,然后再取出来返还给了思南县住建局。其中一张共合公司的收款收据显示:2011年3月9日,收到思南县住建局劳保费调剂补助金14万元,思南公司困难职工慰问金清册记载的职工签名人共有30人,每人慰问金额1000元,共计3万元。
广开财路 与设计院串谋私分设计费
除了套取国家“救助金”,以叶朝国为核心的几名官员可谓是广开财路。据查:2011年3月,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后更名为铜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文要求完成全铜仁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包括思南县60个村庄整治规划。
时任局长的叶朝国与副局长阮国兴经与贵州省铜仁市建筑设计院院长田某(另案处理)协商,决定由思南县住建局与铜仁市建筑设计院签订每个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包干费为1.5万元、60个村庄总金额为90万元的村庄整治规划设计合同,村庄整治规划实际由思南县住建局自行设计,挂靠铜仁市建筑设计院的名称,铜仁市建筑设计院在收取编制费后按总额的80%以劳务费的名义返还给思南县住建局。
合同签订后,思南县住建局向铜仁市建筑设计院拨付了90万元的编制费,并以虚假的设计工资和虚开的发票从铜仁市建筑设计院领取了90万元编制费中80%的资金即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