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2号线换乘通道的广告已经下刊。
图说:8号线站厅内的广告也都没了踪影。
原本此款广告在2号线换乘通道、8号线站厅、交通卡充值区以及8号线进站通道均有张贴,而一夜之间已经全部没了踪影,黑色圆柱也恢复了原本的白色,墙面上的广告牌上替换了非广告图片,其他部分则回到了干净的墙面。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申通德高市场总监范辉,他告诉记者在考虑到市民意见并遵循对于广告内容严格管控的标准,对人广站这款广告做出了下刊处理。
范辉表示,目前社会文化越来越多元,创意也越来越开放,这款广告本身虽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事后接到了市民的反馈与意见,本着以注重市民感受,本着“广告是地铁环境一部分”的宗旨,作为管控机制的延续,这次做出了下刊处理。
范辉向记者介绍,其实类似下刊的情况以前也有过,对于地铁内广告的管控也不仅限于画面呈现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其实目前地铁内对于广告的内容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如公益类广告必须占到所有广告的10%。
专家:公共空间内广告呈现应注意品味与得体
上海交大娱乐与体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永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刘永沛告诉记者,据他了解,上海虹桥火车站内的这家公司线下门店的广告语为“用心做鸭”,与这次地铁站内的用词“异曲同工”,“可见利用这类暧昧、博眼球的词汇来吸引眼球,是其在广告上的一贯做法。”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上海大学广告系,有广告学专家表示,公共空间内的广告呈现目前国内还比较空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她举例,户外广告就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城市空间内有针对户外广告的监测系统。
该专家建议,可以参考国外对于广告内容的管理方式,例如美国对于公共空间内的广告就要求在真实且不误导公众的基础上、具有品味(taste),并要得体(decency),也可以说要雅观。“通过社会公共团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机构来处理投诉以及监管,达到一个制约商业广告的目的,从而保护消费者。”同时,日本在管理广告内容上则是通过极强的行业自律来实现,这也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