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均出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方案
从全国范围来看,工业污染源是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贡献者。多年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去年底,环保部印发《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要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上海,海南、内蒙古等多省市(区)出台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实施方案,作为环境污染的重点区域,京津冀三地已全部出台对应方案。
然而,需要正视的是,当前我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难度较大。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来看,今年5月1日,23个督查组发现16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9.2%;5月3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约占检查总数63%;5月8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约占检查总数78.4%;5月10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约占检查总数62.5%;5月12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约占检查总数75.7%;5月13日,这一比例也达到了72%。
马军认为,环保部督查组发现的这些问题,说明了长期以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的问题并没得到有效控制,否则大气污染也不会依然严重。现在加强督查力度,督查中触及到了工业污染源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更应该将督查转化成长效的环境法治,防止出现反弹的问题。
马军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最大的难度在于决心,相关政策要求要加强落实,比如本应该关停的企业最后只是罚款就解决了,那么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是难以根除。马军建议,在关停企业的时候,可能会和一些地方的利益不一致,会遇到一些抵触,下一步应该加强建立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