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是这样一位老资格“钦差大臣”,也不能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张化为是十八大以来被处理的第二名中央巡视组领导成员,党纪国法面前,并无例外。
潘逸阳:曾向令计划行贿761万元
4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潘逸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潘逸阳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961年出生的潘逸阳曾被认为是前景光明的“政坛新星”——31岁跻身副厅级干部行列,40岁即晋升为副省级干部,是江西省委“最年轻的老‘常委’”。潘逸阳先后跨广东、江西、内蒙古三个省份交流任职,拥有名牌大学学历,曾到美国求学,在公安部门工作过、从事过政策研究、有过共青团工作经历、在几个地方担任过一把手
潘逸阳的仕途在2014年戛然而止。2014年9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0月16日,潘逸阳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潘逸阳被“双开”。
经天津一中院审理查明:1999年2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潘逸阳利用担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申请采矿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01万余元。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潘逸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61万余元。
此前,在审判令计划的法庭上,就播放了潘逸阳的作证录像。不难推断,此人仕途得志的背后,是用金钱铺就的进身之阶。潘逸阳工作过的江西、内蒙先后曝出腐败大案、窝案,这颗“政坛新星”,终于陨落。
常小兵:给不听话的下属穿“小鞋”
4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一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常小兵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4年,被告人常小兵利用担任原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承揽、设备订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6.2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常小兵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