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信用卡专家董征表示,这意味着未来银行信用卡可能会出现90天免息期的产品。持卡人在选择信用卡的时候,可能就会在此方面进行比较,对于小银行而言,这样的产品可以增加竞争力。
而在记者调查中发现,目前大部分银行仍然维持最长60天以内的免息期。但一个对于最低还款额,已经有银行表示,将按照当月透支余额5%或10%来执行。
央行表示,此前的规定,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新规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3超授信额度不得收取超限费
如果您在使用信用卡时,在一个账单周期中,累计使用的金额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在以前要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不过,央行新规规定,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在记者调查中发现,有不少银行信用卡已经取消了超限费。中信银行表示,银行自2013年6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超限费”服务项目,并将继续采取免费策略。而招商等银行则在今年9月份时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而浦发、交通、平安等银行则表示将从明年元旦开始,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对于禁止收取超限费,央行表示,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4取消滞纳金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
央行新规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并且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这条新规被业内人士看做是《通知》中影响最大的一条。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银行已经取消了滞纳金,并增加违约金的款项。目前,多数银行执行的违约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与此前滞纳金政策一致。
董峥表示,将“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并非仅是名称上的变化。滞纳金更多的是“行政色彩”,而“违约金”则更多了一份商量的余地。并且与此前未还滞纳金收取利息相比,违约金等服务的费用将不许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