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方面培训,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文明人格、高尚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
(三)施政能力提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简政放权政策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等方面培训,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依法行政培训。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等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加强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治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培训,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加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专门业务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使之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六)科学人文培养。围绕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国防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环保、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支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继续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修订《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参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