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生周云露追悼会。 图片来源 北京青年报
受害者家属担心赔偿是“空头支票”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被告人李斯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庭审中,审判长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李斯达,并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亲笔供词、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与量刑分别进行了充分辩论。庭审最后,被告人李斯达作了最后陈述。
据介绍,在合并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李斯达父亲表示愿意赔偿周家人,并道歉。但周父辩护人认为这可能是个“空头支票”,也未透露索赔金额。
另据了解,李斯达的父亲作为辩护人之一,在庭审中表示自己身为老师没有将孩子教育好,很愧疚。并且说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天使一个魔鬼,这次是他的魔鬼驱使李斯达做了这件事。
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审理,于13时10分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周云露父亲走出法庭。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庭审
周父律师:周家不满李斯达“口头悔罪”
“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据了解,和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一样,李斯达今天的庭审上表示,他给周云露写的剧本涉及如何强奸、杀人、逃跑、求死,“也就是说他主观预料到杀人会产生什么结果。”周云露父亲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说。
田参军介绍,李斯达庭审上依旧冷静,“口头上表示愿意悔罪,但没有鞠躬,流泪,道歉,下跪等行动,(受害人家属)觉得认为态度不真诚。”
辩方为李斯达作罪轻辩护,称李存在自首情节,因为在被抓现场时警察仅是怀疑,经过讯问确认的其涉嫌杀人。公诉人对此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