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新政实施后,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焦点一
城南二套房首付7成?传闻“最严首付政策”即将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有一条关于房贷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信号,原文为: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虽然新政并未明确区域差别化的具体措施,但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所谓差别化是指将对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房贷执行二套房首付7成的新政。
目前,二套房首付7成的政策主要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实施,若消息属实,这将是成都史上最严的首付政策。
焦点二
严格约束囤地、惜售优化土地供应,增加有效供给
土地市场方面也出台了新政。《通知》要求,对取得土地后约定的竣工时间届满还未达到100%开工、约定的竣工时间满一年仍未实现100%申请销售等行为的开发企业,纳入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且在房屋具备条件并上市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
对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以上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此外,成都市还表示将公布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3年滚动供应计划,稳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并且,新政对开发商预售的约束也进一步升级。《通知》指出,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项目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且分期开发建设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应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天府早报记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