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四中院开庭审理村民起诉大兴区人民政府要求信息公开一案,代区长崔志成(左)出庭应诉。冯晓磊摄
原标题:村民诉大兴区政府代区长出庭
应诉区近70家单位“一把手”旁听,代区长称要给他们提个醒,依法办事才能少当、不当被告
新京报讯(记者黄颖王巍) 因不服大兴区政府关于自己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实际发放使用情况的答复,大兴区村民刘某将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政府对此信息进行公开。昨日上午,四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大兴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崔志成作为被告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兴区近7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崔志成表示,出庭应诉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让近7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旁听,也是给他们提个醒,要大力推进信息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案件
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村民起诉政府
大兴区村民刘某诉称,2016年4月22日,其采取EMS的方式向被告大兴区政府申请公开“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大庄村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实际发放使用情况”。
大兴区政府于2016年5月10日作出京兴政公开(2016)第30号-答《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以“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项目的拆迁人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向大兴区政府的拆迁工作管理部门移交项目结案和拆迁档案资料,大兴区政府的拆迁工作管理部门尚未获取原告申请的信息”为由,告知原告刘某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刘某则认为,区政府答复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16年9月9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政府的《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并责令区政府公开其申请公开的信息。
现场
村民与代区长相互举证质证
昨日的庭审中,法院就案件事实、法定职权、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
焦点问题在于,大兴区政府出示给原告的《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是否合法,应不应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