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底,黄树贤离开江苏、进京任职,出任监察部副部长,步入省部级干部序列,时年46岁。两年后,他任中纪委常委,并在2007年十七大后出任中纪委副书记。十八大后,黄树贤继续担任中纪委副书记,并于2013年3月起任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跟不少纪检官员相同,黄树贤非常低调,很少接受媒体采访。其担任监察部副部长期间,有一个重要兼职——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主任。
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组建于2001年12月,当年,为贯彻“廉洁奥运”要求,成立了该机构,黄树贤是该机构的第二任主任,自2003年至2008年任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职。这5年间,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专设设工程监督室,监督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以及奥运人才招聘引入公示制度、奥运门票销售引入公证监督机制等等。
黄树贤查看奥运场馆账目情况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北京奥运闭幕后,“廉洁奥运”收获了不少好评,审计署在赛后公布《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中称:“北京奥组委收支结余将超过10亿元,同时在财务收支和场馆建设上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2007年担任中纪委副书记后,黄树贤曾分管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及人事工作。按照当时的分工,第八纪检监察室负责华南等地区。
黄树贤分管期间,第八室查处了多个大要案,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案、广东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后任浙江省纪委书记)案、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案等。
上述陈绍基案、王华元案、许宗衡案,案发时间都是2009年。“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当年,黄树贤曾在《求是》发文强调,“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敢于斗争、敢于碰硬、秉公执纪、刚直不阿”;“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十八大后,中国反腐力度超过以往,跨国反腐合作更是打开了新局面。
跨国反腐合作、追逃追赃正是黄树贤的主要工作之一。他有两个重要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