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又在广佛信用社查实黎某于2011年11月16日和2012年1月24日分两笔取走了王某“惠农一折通”存折上的8100元。
调查组同黎某等人谈话,在讲政策、明厉害等策略无果的情况下,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证书上核定的地块、四界、面积到实地丈量核对,查明了黎某等人将粮食综合直补指标65.7亩分给其家属领取直补款的问题,案件得以全面告破。
平利县纪委查明,2011年初,八角庙村支书黎某以4位村民的名义,申报取得迁移式扶贫补助金51500元,将其中16400元用于村务开支,其余35100元黎某与村主任张某、村文书何某三人私分。
2008年以来,上述三人商量,将该村粮食综合直补指标65.7亩分给包括其三人在内的村干部家属,4年共领取粮食综合直补金18771.4元。
鉴于黎某等人已涉嫌违法,2012年7月19日,平利县纪委研究决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10月29日,平利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张某、何某免予刑事处罚。
2012年11月29日,平利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黎某、张某、何某等三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典型案例 关键词:骗取低保2
5名村干部滥用职权 骗取低保金
2012年7月,长武县地掌镇朱家沟村群众反映,该村“灾后重建户”申报工作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没有履行公示程序,村组干部张某、殷某、李某等人违规享受灾后重建政策等问题。
由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涉及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落实,长武县纪委决定,以纪检监察室为主,抽调民政、财政相关业务人员,一方面开展谈话获取线索,一方面调取资料锁定证据。
调查组以村支书张某的家庭矛盾为突破口,及时与其弟媳谈话,了解其领取低保金的细节;以村组干部领取低保金不等的矛盾为突破口,迅速与领取低保金最少的小组长李某谈心,鼓励其主动交代村组干部领取低保金的实际情况。
另外,调查组以低保金领取人与低保金存折持有人的矛盾为突破口,在县民政局调取该村2007年至2011年低保金存折的持有人名册,在信用社调取低保金存折取款视频等资料,通过比对查找村组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的证据。
经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朱家沟村干部以伪造假名册享受灾后重建政策领取低保金,其中,村支书张某在其弟名下领取低保金12980元,村主任张某在其儿媳名下领取低保金6730元,村副主任殷某在其儿子名下领取低保金6530元:会计张某在村副主任殷某儿子名下领取低保金6530元;村小组长李某在其他村民名下领取低保金2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