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澳大利亚媒体今天的报道,有境外间谍入侵了澳大利亚的政府网站,报道并未指出哪个国家对此负责。中国的网络黑客过去曾经被指控进行过类似行为。对于这一事件,你是否有信息可以提供?
答:我不了解你所说的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我想说的是,中国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行为,我们也依法采取切实措施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攻击行为。同时,我们积极与世界各国开展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
问:11日,在日内瓦的一个人权组织给伊力哈木颁发了“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联合国人权高专出席颁奖仪式。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对有关人权组织为伊力哈木颁发所谓人权奖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伊力哈木·土赫提犯有分裂国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伊力哈木曾以教师身份公开将恐怖极端分子称为“英雄”,蛊惑、拉拢、裹胁一些人员出境参加“东突”分裂势力活动,并策划、组织、实施一系列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国司法机关严格按照中国法律对伊案进行审理,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不容干涉。
我要强调的是,伊力哈木案与人权毫无关系。其所作所为是在为暴恐行为正名,分裂国家、煽动仇恨,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能容忍的。
联合国人权高专作为联合国高级官员,罔顾事实,颠倒是非,公然出席所谓颁奖仪式,为分裂分子张目,严重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
国际上总有一些势力对个别分裂分子甚至暴恐分子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罪行视而不见,处心积虑地为他们穿上人权的外衣。这是对人权与法治的亵渎和嘲弄。
问:据韩国媒体报道,昨天,韩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召见中国驻韩国大使,就10月7日在韩国西部海域发生的中国渔船撞沉韩国海警快艇事件表示抗议。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我在前天和昨天的记者会上已经两次就此事做出回应。昨天,我说到,中韩之间签有《渔业协定》,双方的有关行为均应该符合《协定》的规定,中方正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今天,我可以说,经过有关核实,韩方的有关说法站不住脚。根据韩方提供的地理坐标,所谓的撞沉事件事发地点为北纬37度23分06秒,东经123度58分56秒,经过核实,该地点位于《中韩渔业协定》规定的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根据《协定》的规定,韩国的海警在该海域开展执法活动没有法理依据,中方已经通过外交途径向韩方有关部门就此事提出了严正的交涉,要求韩方冷静、理性的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