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相当于,就算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间白恩培没有故意犯罪,从死缓减为无期,他也没有减刑、假释的资格,必须在监狱终身服刑,把牢底坐穿。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曾解释,为何刑法修正案(九)要新设终身监禁刑罚措施。
乔晓阳表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来实现服刑期过短的情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终身监禁制度可以从法律层面,封堵官员的“赎身暗门”,避免个别官员利用减刑、假释程序逃避刑罚。
阮齐林强调,“终身监禁”入刑,相当于“特别死缓”,跟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性质相同,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部分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虽然有可能“免死”,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但没有减刑、假释的机会,会终身服刑。
白恩培为何是终身监禁第一人?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开庭审理的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以上官员中,共有29人获刑,这其中,白恩培的刑罚最重。
已获刑的29名省部级以上官员中,共有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分别是周永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
还有1人被判处死缓,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犯“五宗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中将军衔。
其余均获有期徒刑。
综上,白恩培是十八大以来,第二名被判处死缓的“老虎”,也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第一虎”。
那么为何终身监禁制度入刑一年多后,才现终身监禁“第一虎”呢?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有两个前提“要件”:其一,犯贪污、受贿罪;其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