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双方对两国防务部门间的互信协作水平表示满意,愿进一步加强两军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化在人员培训、联合训练等领域的交流,共同应对新威胁新挑战。
十一、双方指出,有必要合作应对各类灾害,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愿加强在防灾、救灾方面的合作。
十二、双方愿继续加强海关领域合作,特别是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内的货物流通完善海关程序,共同实施已商定的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制订旨在实现货物安全快速流通的能力建设项目。
十三、双方愿深化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推动两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在微电子、信息技术、光学技术、机械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化工技术、农业技术、新能源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共同资助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并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造有利条件。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完善地区间科技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两国地区间科技合作水平。
十四、双方愿继续扩大和加强教育、文化、旅游、影视、体育、媒体等领域合作。
双方将继续执行好2015年5月10日在明斯克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教育合作协定》,充分运用政府奖学金等渠道互换留学人员,联合培养人才。推动两国高校加强合作,开展学生学者交流,推进联合研究生院、联合实验室建设。支持两国青少年学习对方国家语言,深化语言教学合作。
双方愿积极支持互办“艺术节”、“文化日”等活动,加快落实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继续推动双方在博物馆、图书馆、电影、文学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交流合作。联合制作并相互播出介绍两国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的广播影视作品,共同拍摄电影,开展专家交流。支持两国选片或派团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广播影视节展,举办主题影展,相互举行电影日活动。积极推动双方开展图书互译出版活动,支持双方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书展。
双方将继续鼓励本国旅游业界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旅游展会,为对方国家旅游业界来本国开展宣介活动和两国游客互访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鼓励旅游企业开发设计符合对方国家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愿通过鼓励旅游院校和旅游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不断提升旅游教育和旅游市场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继续开展体育领域合作,鼓励两国体育部门和相关体育协会间加强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