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郑北泉无论在阳山,还是在英德,身旁从来不缺非富则黑的人物。“在阳山,有些矿老板就是郑北泉的钱袋子、提款机,吃喝玩乐不在话下,一句口头借条就能给郑北泉马上送来数十万元巨款。”据统计,郑北泉在担任阳山县公安局和英德市公安局领导职务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公安局下属科室、派出所、干警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体老板送给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275.5万元、港币14万元。特别是在英德的两年多时间里,仅仅收受下属的红包就达138.9万元,月均收受红包约5万元。
徇私枉法 包庇“3.23”涉毒案主犯
2012年1月下旬,英德市河头派出所发现了某酒店涉嫌容留吸毒的情况,并向英德市治安大队反映了情况。
该酒店是一家当年1月20日开始边装修边营业的新酒店。3月23日凌晨1时30分,河头派出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在未知会刑侦大队缉毒中队的情况下,联合开展突击清查行动,迅速控制了酒店。行动小组现场查扣了酒店管理人员和涉嫌吸毒人员203人,经尿检呈阳性的吸毒人员179人。警方还在酒店的8个包间和停车场内缴获K粉850克、冰毒9瓶、摇头丸1.5克,毒品总共近2000克。
这次清查,牵出了郑北泉的老乡、同学曾伟标与郑北泉弟弟郑某洪。
据办案人员介绍,英德“3.23”涉毒案主犯曾伟标人称“光头标”,是涉案酒店的老板,在酒店最初约定的合同中占有70%的股份。曾伟标和郑北泉同是清新县浸潭镇人,既是同乡又是同学,相识多年,一直交往密切、情同手足。在英德,曾伟标不仅大打郑北泉的旗号开酒店、卖毒品,甚至当民警将其缉拿归案时,还狂妄叫嚣大爆粗口:“X你老母,大不了关我30天,老子出去照样开张”。
在曾伟标落网后的供述中,其70%的股份中有15%是给郑某洪的干股。“‘洪仔’(郑某洪)答应不参与酒店经营,只是负责处理关系,即如果我们酒店经营‘嗨场’出事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出,就要洪仔利用关系出面解决。”
正是居于这种特殊关系,“3.23”案发后,郑北泉多次干预案件的正常办理,并多次要求对曾伟标变更强制措施,致使郑北泉弟弟郑某洪等11名涉案嫌犯迟迟不能归案、毒品来源不了了之,最终让“3.23”案件草草终止侦查便移送检察机关。
2012年6月份,一封封举报信分别送到省信访局、市纪委等部门,内容基本雷同,都是反映郑北泉包庇“3.23”涉毒案主犯、干扰案件查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