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自主权”会成利益“保护伞”?
网约车政策地方征求意见版的披露令不少市民、司机和专家学者表示担忧,有人认为这些酝酿中的细则没有体现交通部和国办文件精神以及分享经济的特点,又要回到出租车的管控老路。
滴滴公司副总裁王欣表示,兰州、济南征求意见版本细则的有些具体规定与暂行办法相违背。例如,要求网约车进行统一标识、提供出租车发票、与出租车一样6年退出等,这在暂行办法中均找不到相关依据。而限制网约车数量、要求车型和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由政府定价等,更是沿袭了出租车行业数量、价格管制的思路,与以市场为主导、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政策精神不符。
一些地方网约车主还担心网约车数量限制引发“炒牌”和寻租行为。南京一家专车公司负责人殷浩表示,最关心网约车地方细则中对车型、价格和数量等的限制。殷浩认为,目前披露的一些征求意见稿一味地以提供差异化服务为借口,拔高网约车运营的车型要求,会造成实际运营中的成本浪费。
“现在,兰州市的网约车已经超过1万辆,如果非要控制在3000辆的规模,一方面会端掉多数网约车司机的‘饭碗’,另一方面又会使网约车牌照变成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这是否会为权力寻租、腐败创造条件?”兰州市民陈先生对记者说。
不少市民还对“打车难”会不会恶化提出担忧。济南一位网约车司机说,济南想将网约车档次设定为“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但酝酿中的细则有可能让济南网约车“全军覆没”。
一直使用网约车出行的合肥市民陈梦阳说:“不管是对数量进行限制,还是车型档次要高于出租车,必然会导致可供市民选择的网约车数量减少。一旦要求网约车的价格明显高于出租车,老百姓出行将付出更高成本。”
改革顶层设计落地 如何不打折扣?
为何体现深化改革决心的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后,赢得网民一致叫好,但地方征求意见版细则却让不少网民大呼“改革精神落地变味”?
受访专家认为,关键是要通过地方细则的制定,使网约车和出租车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效率和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如果地方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行“错位经营”,并不符合改革精神。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说,在网约车出现之前,出租车行业也存在不和谐因素。因此,限制网约车发展并不意味着就能解决出租车存在的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