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公司副总裁王欣表示,兰州、济南征求意见版本细则的有些具体规定与暂行办法相违背。例如,要求网约车进行统一标识、提供出租车发票、与出租车一样6年退出等,这在暂行办法中均找不到相关依据。
南京一家专车公司负责人殷浩表示,最关心网约车地方细则中对车型、价格和数量等的限制。殷浩认为,目前披露的一些征求意见稿一味地以提供差异化服务为借口,拔高网约车运营的车型要求,会造成实际运营中的成本浪费。而地方部门想要对网约车数量、价格进行严格管控,是一种政府“越位”的行为。
“现在,兰州市的网约车已经超过1万辆,如果非要控制在3000辆的规模,一方面会端掉多数网约车司机的‘饭碗’,另一方面又会使网约车牌照变成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这是否会为权力寻租、腐败创造条件?”兰州市民陈先生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济南一位网约车司机对记者说,济南想将网约车档次设定为“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但从现状来看,酝酿中的细则有可能让济南网约车“全军覆没”。
一直使用网约车出行的合肥市民陈梦阳说:“不管是对数量进行限制,还是车型档次要高于出租车,必然会导致可供市民选择的网约车数量减少。另外,一旦要求网约车的价格明显高于出租车,老百姓出行将付出更高成本。”
>>专家观点
改变传统出租车僵化管理体制
为何体现深化改革决心的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后,赢得网民一致叫好,但地方征求意见版细则却让不少网民大呼“改革精神落地变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说,在网约车出现之前,出租车行业也存在不和谐因素。一方面“份子钱”令出租车司机不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出租车经营权层层转包或者转让之后,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政府发放新牌照或者收回旧牌照时会引发牌照持有人抵制。因此,限制网约车发展并不意味着就能解决出租车存在的种种问题。
“要保护出租车从业者利益,确保新旧业态平稳过渡、共同发展,关键要改变传统出租车僵化的管理体制,重新确定企业和司机的权责关系,为出租车一线从业者‘减负’,逐步使出租车的运营监管方式向网约车靠拢。”王军认为,对网约车过度管控,不仅不能解决旧业态的老问题,而且还会束缚新业态的发展,地方政府对此必须慎重考虑。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说,城市交通规划要遵循市场规律,什么样的定价最合理,谁能提供出行服务,多少辆车最合适,这些都不宜用行政命令规定,应让各方利益主体在市场中充分博弈,以此达成行业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