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新闻网2016年2月1日凌晨消息,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其中,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2016年8月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冯志明落马不祭呼格冤魂》中,汤计作为受访对象之一,提供了诸多信息。
譬如,报道称,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身着便装来到位于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呼市公安局。当时,他已经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近一个月。这一天,他接到命令要来“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到了正在公安局大院里和他人攀谈的冯志明,当即宣布其被批准带走接受调查。“五六个身体素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地绑走,抓捕的情形特别不好看。”汤计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此前,出于偶然,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得知“呼格案”,了解到呼格吉勒图可能是被误判,而真凶另有其人。从2005年起,他连续发了五份内参,借着新华社独有的管道,直接向中央反映呼格案,每份都得到了中央高层的批示。
2014年11月20日,呼格案终于宣布启动重审程序。12月初,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判决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5年1月22日,新华社社长、党组书记蔡名照为汤计颁发了个人一等功的奖章和证书,以表彰汤计为呼格吉勒图案的重审所做出的贡献,这几乎是新华社记者的最高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