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四川已经先行一步。7月15日,该省宣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余额移交同级财政,上交国库。
这并不是廉政账户第一次被叫停。曾担任王明高课题小组顾问的反腐制度研究学者李永忠介绍,十多年前廉政账户曾经被叫停过一次。
2001年6月,甘肃设立廉政账户,2003年8月撤销。2004年7月,甘肃第二次设立“廉政账户”,2005年11月再次撤销。
对此,甘肃官方解释是,“随着反腐倡廉各项法规的日臻完善,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省纪委决定撤销在全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个储蓄网点设立的‘581’廉政账户。”
2002年5月,福建省纪委宣布撤销设立仅仅一年的廉政账户。媒体报道称,福建推广廉政账户制度后,各方均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廉政账户容易被少数公职人员当作“挡箭牌”,助长他们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同时,也降低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标准。经过调研,福建省纪委表示,“这种做法法纪依据不足,且确实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经研究,决定撤销这一制度。”
广东省纪委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如果继续保留廉政账户,容易使党员干部误解收‘红包’后上缴廉政账户就没事,也为有的党员干部欺骗组织、对抗审查提供理由和借口。”四川的说法较为模糊,“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此外,贵州和广东在宣布撤销廉政账户时都透露,是“按照中央纪委要求”。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也向媒体透露,几个月前,中纪委就在内部会议提出研究取消廉政账户一事。
“每年下半年收到的钱较多”
“我现在都很自豪,当过王明高那个课题小组的顾问。”8月16日,曾长期在纪检部门工作的李永忠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1999年,李永忠在中纪委工作。王明高课题小组提出的设想事后虽然得到中央的肯定,但在当时有些石破天惊,有人曾要求李永忠退出顾问之列。
李永忠解释了提出这一设想的背景在九十年代,有人给一个县委书记送钱,他退了,但县长、副书记和组织部长都在收,他不收其他人也就不好收,大家觉得跟着他干没意思,于是他被班子成员孤立,工作不好开展,最后只好主动提出调走。
“当时官场上有个说法,你可以不上车,但是不能挡大家的道。”李永忠说,这就是当时构思退赃账号的现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