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我们没提交这个录像证据之前,他一直告诉我们派到现场的就是两辆吊车,一个75吨,一个200吨。当我们把这个真正的录像拿出来之后,他又提出来有一个第二事故现场,然后就把这个75吨(吊车)给拨出去了。
通过永君顺达救援公司提供的现场施救的200吨吊车的照片,从侧面看共有六个轮子,黄色;但现场监控里这辆吊车明显只有4个轮子,并且是白色的,很明显不可能是那辆200吨吊车,而这辆200吨吊车的费用是4万元。
对于75吨吊车的使用问题,原告在法庭上是这样解释的:拖车行至四季青桥西枝干路辅路时,运载的车辆残骸掉落,故我方又就近调配了75吨吊车一台,运输车辆残骸。救援单显示,这台75吨吊车的费用是15000元。对于这笔费用,王允礼的律师认为,首先车辆残骸掉落完全是救援公司自己不专业造成的,这笔二次救援费毫无疑问不应该由他们承担。其次,在法庭上,原告出示了一张二次救援现场照片,但经过记者和当事人的调查,发现这张所谓的现场救援照片压根就是在停车场外拍摄的。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他当时说救援车辆在这儿,他说是第二现场直接施救,但是我们明显看到,这就是柴家坟停车场的门口。
记者:在法庭上他说这是第二救援现场的照片。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对,他说这是四环辅路第二救援现场的照片,这就是一个虚假的陈述。
记者:我们现在可以很明确地看到,这是这个墙,这个电线杆就是这个电线杆。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对。
救援公司收费标准高于行业数倍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除了在救援车辆、施救人员数量等事项上产生争议外,另一个主要争议焦点就在于收费标准。被告王允礼认为,北京永君顺达救援公司的收费远远超过了行业标准。
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负责人:抢险的能力我们公司是非常的(强)。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咱们能力强所以(收费高)。
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负责人:也不是,因为我们抢险的速度快,而且技术又非常好。
根据网上检索,记者对北京其他救援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
北京一路平安汽车救援公司:我们拖车这种车的拖车费就是起步费是1500元,不包含公里数,50块钱每公里。











